沈阳老板告清华:“没学到有用知识”

2008-12-12 10:38:52 来源: 北国网(辽宁) 网友评论 0 进入辽宁论坛

  于博要求

  清华大学继续履行培训合同,并拿出书面的整改规范方案

  同时在清华大学发布招生宣传的网站、报刊及其他媒体公开道歉

  赔偿损失10万元

  清华大学被他的学生告了,因为教学质量。

  12月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清华大学坐在了被告席上,坐在他对面的是沈阳市一家私企的老总于博。

  沈阳老总状告清华

  于博作为学生参加的是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8期“公司治理与资本运作总裁研修班”。“当时在一家网站上看到的招生信息,上面有林毅夫、胡鞍钢、王明夫、阎学通、刘冀生等名家的大名,他们是该研修班的授课老师。”名家授课、小班教学,冲着这,于博交了3.7万元的报名费:“北大也有这么一个班,收费是3.2万,只办了两期。但清华这个班都办了27期,应该比较有经验。”“第一次上课,一看,160多人的‘小班’啊!宣传说的12位名家里面,只有刘冀生来上过课。”于博介绍。“2008年1月17日参加研讨班学习后发现授课内容与其宣传严重不符。根本无法达到其招生简章‘教学内容本着提高实战能力,精选案例,为公司治理把脉’承诺,原告在学习期间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及高额学费,却没学到任何有用的知识,身心受到极大的伤害。”在于博的起诉书中这样描述。

  在12月1日庭审中,清华大学答辩状称:未就该培训进行过虚假宣传,原告所提供的包含主讲教师、专家列表等所谓招生承诺的招生简章系从与清华大学无关的网站下载,这些网站与清华大学从未就“公司治理与资本运作总裁研修班”签署过任何协议。

  于博则表示,网站上的招生宣传他已经做了公证,“网站上交纳学费的账号都是清华的”。

  如赢官司把钱捐清华

  “10万元的索赔只是个象征,今年我们企业纳税就纳了1200万,我并不缺这10万元。教育市场太乱了,希望能通过惩罚性赔偿引起他们的重视,也同时促进法律的完善与健全。”于博表示,如果法院最后能判10万元赔偿,他将再拿出10万元,一起捐给清华大学成立维权基金。

  此案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在此案开庭前10天,11月20日,该“总裁研修班”重新举行第28期的开学典礼,并重新授课。昨日接受采访时,仍在清华学习的于博说。

  记者隋冠卓

  来源: 辽沈晚报

(北国网) net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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